酒钢宏翔公司焦炉烟气提标改造项目EPC招标
2026年03月02日 13:49:03
人气: 12557
来源: 酒钢集团公司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酒钢集团宏翔能源公司焦炉及配套化产环保设施提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发布。
总承包工程内容
(2)1#2#焦炉增设烟道蒸发器,喷氨格栅入口总管上新增电动快切阀。
(3)3#4#焦炉增设烟道蒸发器,新建备用脱硝通道并改造除尘器,改造脱硫副产物打包机并安装输送带,建设二化产硫泡沫制酸尾气接入4#焦炉脱硫脱硝系统处理装置。
(4)5#6#焦炉新建备用脱硝通道,改造除尘器及脱硫塔。
酒钢集团宏翔能源公司焦炉及配套化产环保设施提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酒钢集团宏翔能源公司焦炉及配套化产环保设施提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钢集团公司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5日14时45分前上传投标文件HASH码,于2026年3月6日14时45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JTGSGCJSYXZRGS-GKZB-202602-01464
项目名称:酒钢集团宏翔能源公司焦炉及配套化产环保设施提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内容:

最晚交货(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1日00时00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21年2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煤气净化系统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机构人员: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技术人员配备齐全,总人数不得少于20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正式职工,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其中常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11人(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类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管理资格证,应至少担任过1个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安全C证的专职安全员3名;设计人员1名、施工员2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劳资专管员1名);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4日21时28分至2026年2月24日23时59分
方式:在线获取
第一标段 售价:500.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买后,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请于支付页面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方式
上传投标文件HASH编码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14时45分
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4时45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封闭评标区(全程线上,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投标方式:在线投标
开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来制作并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须在投标文件HASH编码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固化的投标文件),若在投标文件HASH编码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HASH编码或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固化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五、技术服务费收取
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方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向投标人提供有偿平台技术服务。具体收费标准见《酒钢集团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收取技术服务费的通知》。
六、公告期限
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6日
原标题:酒钢宏翔公司焦炉烟气提标改造项目EPC招标
关键词:
脱硫脱硝系统,焦炉烟气治理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环保在线APP
环保在线手机站
环保在线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环保在线官微
环保在线APP
环保在线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