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万!石钢电炉炼钢烟气多污染物深度净化项目总承包招标
2026年07月01日 16:41:20
人气: 2665
来源: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炉短流程炼钢烟气多污染物深度净化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炉短流程炼钢烟气多污染物深度净化项目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科工局以矿科工信技改备字〔2026〕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
建设规模:2座130t电炉电炉短流程炼钢烟气多污染物深度净化。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凤路92号石钢厂区内。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本项目对1#130t和2#130t电炉一次烟气二噁英深度治理以及NOX峰值消减。主要包括二噁英催化降解协同SCR脱硝系统、烟风切换系统及相应配套等。电炉一次烟气在现有急冷塔后汇合引入预留的余热回收系统,经换热后降温至200~250℃左右,进入本项目新增的二噁英催化降解协同SCR脱硝系统后,通过预留的一次烟气增压风机系统后,与二次、三次烟气混合经现有活性炭喷射系统后,进入现有布袋除尘器,然后经除尘风机由烟囱达标排放。
2.3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8个月。
2.4 质量标准:满足合同和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至少参与过1项烟气治理(废气脱硫或脱硝或除尘或CO治理或烟气循环等)设计或供货或施工等业绩。
3.1.3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1 00:00:00至2026-07-29 08:44:00,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29 08:45:00,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原标题:4200万!石钢电炉炼钢烟气多污染物深度净化项目总承包招标
关键词:
SCR脱硝,炼钢烟气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环保在线APP
环保在线手机站
环保在线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环保在线官微
环保在线APP
环保在线小程序